关于出台《洞庭湖治理与保护条例》的思考

洞庭湖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总流域面积25.72平方公里.建立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首先必须治理和保护好洞庭湖.因此,在规划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时,应提请国家出台《洞庭湖治理与保护条例》,推进洞庭湖健康与可持续发展.制定《洞庭湖治理与保护条例》是一项非常专业、严谨的工作,笔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一些分析思考,提出自己的观点,认为首先确定洞庭湖水资源治理和保护的新目标,做好庭湖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完善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举措,构建洞庭湖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安全和抗洪减灾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健全洞庭湖区血防工作持续发展的新体系,建立洞庭湖治理与保护领导协调新体制。
湖泊治理 水资源管理 环境保护 灾害防御
吴钢良
岳阳市政协
国内会议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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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