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两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差异
由于历史背景、政治体制、地理环境、社会宗教等原因,经过数年的发展,中美两国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上体现了一定的差异.在中国,政府作为国家意志的贯彻者、高等教育的决策者以及社会利益的代表者,占据主导地位,享受对公共事务管理的资格和权利,高校处于从属地位,接受其领导和管理,西方国家实行学校本位的制度。在中国大学,行政权力强于学术权利,致使学术发展空间受限,学术研究气息不浓厚;而在美国大学,遵从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并重,高校也很好地协调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学术研究充满了活力。高校办学自主权是一个完全中国化的概念,类似于西方大学的“教授自治”。它们都是对高校自身与政府之间关系的一种定位,具有共同的内容,是一种特殊的教育管理组织形态。
高等教育 管理体制 政府决策 学术权力 行政权力 自主办学权
孙怡 谢鸿全
西南科技大学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1336-1339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