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人民司法思想研究
董必武是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是中国法制建设的重要奠基人.他以马列主义为指导,在工作中不断探索与发现,观察、分析、解决中国革命和法制建设实践中的各种法律问题,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法制思想.他的法制思想非常丰富,涵盖了立法、守法、执法、法学教育等多个方面,其中,人民司法思想是其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司法的目的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建立人民司法的前提是做好思想建设,树立全民人民司法的观念,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完善的制度建设是人民司法的支撑,确立各司法机关的职能及分工,完善相关诉讼制度。董必武的“依法办事”理念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治国方略的思想渊源。“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并最终服务于人民。董必武始终注意将服务人民的思想落实到司法工作中,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同时他认为党组织要领导国家机关工作,这是不可动摇的原则。
司法制度 立法完善 人民司法思想 董必武
陈思倩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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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65
2012-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