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董必武法治思想对转型社会司法实践的检视和修正

立法的关键是有法可依,执法的关键是有法必依.董必武作为杰出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家,为中国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富有远见的法治观点.在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过程中,随着社会格局的深刻变动,社会发展中的冲突加剧,各种矛盾凸显,对司法需求显著增加.法院面对”诉讼爆炸”时代来临,有待从审判案件质效、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多方面有所突破,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以司法者角度出发,采用法学实证研究方法,论证分析董必武法治思想在当前转型对司法实践所具有的独特价值和鲜活的生命力.以推动董必武法治思想研究的注意力从以立法者为中心到司法者为中心的移转,进而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继承和发展董必武法治思想。

司法实践 法治思想 董必武 社会转型

皮伟宁

武汉海事法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年会

北京

中文

217-224

2012-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