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的程序法治思想探析
作为新中国人民民主法制的先行者、开拓者和奠基人,董必武一以贯之重视法治,强调依法办事,实体、程序并重,尤其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制度办案,才能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实现司法公正.在董必武的程序法治思想中内涵了程序的合理性、程序的公开性、程序的便民性.董必武认为有法可依是程序公正的前提,提高司法工作者的素质是关键,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是程序公正的保障.
司法制度 公正理念 法治思想 董必武
张华兵
滨州学院社科部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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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288
2012-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