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董必武刑事诉讼法律思想研究

董必武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他在领导我国的政法工作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理论,提出了许多解决我国实际问题的独创性见解,尤其是对我国刑事司法工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强调刑事司法必须服务于经济建设,程序规范应与实体并重,设置死刑复核程序,严禁刑讯逼供、依法办案是刑事司法活动的中心环节等,此外,他对刑事政策也有一定研究.新的《刑事诉讼法》的修订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着董老前辈关于刑事司法的构想,譬如严禁刑讯逼供、无罪推定、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等思想,充分体现了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的需求相适应,对于司法实践中突出的一些问题有效的进行了解决,在有效地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刑事诉讼法 立法完善 法学理论 董必武

苏爽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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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