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对新中国人民法制的重要贡献
董必武同志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中具有奠基性地位.董老对新中国的立法、司法以及法学教育工作都有着重大贡献,特别是他在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著名论断,并特别强调”依法办事”是进一步加强法制的中心环节的重要政治主张,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全面系统的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形式、发展,对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方向,具有历史意义的指导作用.
法制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 法学思想 董必武
刘行渤 刘园丽
湖北省董必武思想研究会 武汉市第十九中学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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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355
2012-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