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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在党政关系问题上的实践和探索--重读《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札记

董必武是二十世纪中国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是那个时代我国的思想家、改革者,他在政治法律方面的论述,丰富了党的理论宝库,留下了可贵思想文化遗产.他在党政关系上的论述和探索就是其中的一个问题.董必武参与了新中国成立的筹备工作,主持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新中国成立后,被任命为政务院第一副总理、政务院总党组干事会副书记、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政法分党组干事会书记,主管国家的政法工作.他敏锐地认识到革命战争时期存在的党政不分现象,在党已成为执政党,这种现象继续存在的弊病和问题,因此,曾多次向中央提出调整党政关系的建议.董老除多次建议中央调整党政关系问题外,在理论和实践上曾作过许多论证探索,其中《更好地领导政府工作》、《论加强人民代表会议工作》、《给中共中央华东局饶漱石的信》和《关于党在政治法律方面的思想工作》等尤为重要和精彩,体现了他的基本思想认识。他认为要认识政府工作的重要,要使政府真正有权,要使政府真正成为群众的政府,要充实政府人员而不轻易调动他们,党员犯法要加等治罪。党和国家政权是不同性质,不同职能的两种政治实体,“决不可以把党和国家政权看做是一个东西”,党对各级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应当理解为经过它,把它强化起来,使它能发挥政权机关的作用。并认为中国的民主制度,采取协商的方式是很大的特点。

党政关系 民主制度 董必武 《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

刘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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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