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董必武法学思想为指导强化法官的司法理念
董必武把司法工作中的思想理念建设视作司法工作的前提,这一论断具有极强的科学性和预见性。为此,在新形势下,重塑和强化法官的司法理念是保证司法工作取得更大实效的关键。笔者认为,应在司法为民理念、公平正义理念、遵守法律、严格依法的理念、司法效率理念、程序公正理念方面强化司法理念建设。
法官 司法理念 法学思想 董必武
赵咏雪 张新茂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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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465
2012-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