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确认的实践困惑与情理反思--董老人民司法感悟
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自2011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已一年有余,选取重庆某区县一年来的司法确认实践,进行调研,深感实践的难度与困惑.结合董老的人民司法思想,思考司法确认创设基础,在司法制度中的作用,如果只关注司法确认的法理意义而忽视情理意义,或者说忽视司法的根本目的,很难在实践中达到预期的目标,反而会增加工作负担,加重案件成本,使民众感觉画蛇添脚.但同时,当反思情理意义的时候,又发现这不仅是对传统人精神的超越、诚实守信思想的维护,还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司法为民主题下的新路径.
司法确认制度 情理意义 人民司法思想 董必武
张晓蓓 廖小萍
重庆大学法学院 重庆市黔江区法院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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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536
2012-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