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焊管杆件在昆明地区基坑支护杆件中的分类问题
关于土层锚杆、土钉的定义及区分在支护界一直存在较大争议,昆明地区基坑支护工程中使用的焊管支护杆件亦然,因此,在设计、施工、监理甚至预、结算中往往产生许多分歧。鉴于此,笔者查阅了有关规程、规范、资料,并结合昆明地区的情况进行了一些分析。通过对比发现,土层锚杆比土钉各工况安全系数较大,其差异随开挖深度变化而逐渐变小;比较抗滑安全系数及抗倾覆安全系数,土层锚杆较土钉略大。由于工况5深度为0. 3m,整个支护壁面以工况1-4为主,结合以焊管为杆件的支护施工经验,笔者认为:土钉模式工况计算结果明显偏小,土层锚杆模式计算结果相对有利于指导施工。因此,笔者提出:昆明地区在支护设计计算时,提出:焊管系列杆件的使用以作为临时性支护杆件为主。当杆长大于1倍支护深度(软土厚大时应适当加大),并深入破裂面以外稳定土层不小于6m时,可将焊管系列杆件视为“土层锚杆”,锚固段长可按6m考虑;如支护深度范围土层无软土时,可按全长赫结型锚杆考虑,可适当施加预应力(不大于50kN为宜),但排间距小于1. 5m时,应考虑隔排施加预应力。当杆长小于1倍支护深度(软土厚大时应适当加大),或深入破裂面以外稳定土层小于6m时,应将焊管系列杆件视为“土钉”,不宜施加预应力。
基坑支护 土层锚杆 土钉
顾翔
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国内会议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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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458
2012-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