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背景下强化基层央行金融监管能力的路径选择
2012年1月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把”防范化解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生命线”,认真落实”切实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经济金融风险”等各项任务.长三角地区作为中国民营经济发源地,是我国民间融资和资本运营最响亮的代名词.当前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职能主要为两种:一是以保障央行日常业务顺利进行为目的的监管,本文称之为功能性监管。二是以维护金融稳定为目的的监管,本文称之为金融稳定监管。制约基层央行金融监管能力主要有理念、法律、考核、人员、机制等因素。提升基层央行金融监管能力建议:重塑监管理念,扭转“重服务轻监管”的实践理念,树立将“服务寓于监管之中”的理念。完善法律法规,修改《人民银行法》以及修订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调整考核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监管权的行使、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中央银行 金融监管 风险控制 考核机制 路径选择
陈晓鸣 曹婧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
国内会议
徐州
中文
356-366
201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