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合理流转与农业产业组织形式选择--近期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调查与思考
中国农业现代化需要有新的农业产业组织提供支撑,而农业产业组织的发育与土地制度以及与其相关的土地流转方式密切相关.本文将所谓”土地股份制”作为切入点讨论农地合理流转与农业产业组织形式的选择.纵观近年我国涉及农业产业组织的政策的变化与各地相关的探索,只要涉及到土地利用与”股份制”的关系,总让人有扑朔迷离之感.地方政府喜欢将自己的改革与”股份制”联系起来,而高层的某些政策文件提起农业领域涉及土地的”股份制”,也是语焉不详,不知如何摆布这个东西.因此,要加快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建立现代农业产业组织的产权基础,还要积极在现有农户中间培育专业农户,并且慎重支持公司化农业企业,各地方政府可根据自己的情形确定主要农产品的最大经营规模,以约束公司型农业企业盲目扩大经营规模,建议农业主管部门尽快制定一个系统的涉及农地流转和发展规模化农业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在相关领域立法作出探索。
农村土地流转 产业组织 政策扶持 土地股份制
党国英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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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212
201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