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珠江三角洲城市土地开发利用方向及政策选择

转型时期珠三角地区城市土地开发利用政策,既要适应地区经济发展特点和趋势,又要针对地区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结合高度城市化、市场发育程度高等地区特点。从珠三角转型时期土地开利用实践需求看,土地政策的目标,应当从确保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土地供应的高速和高效,转向盘活存量土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城市功能提升和注重对公民权利的保护,提高政策对经济持续发展转型的主动引导和服务水平。因此,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杠杆机制,进一步完善土地税费政策,适应城市土地二次开发需要,构建差别化的土地供应和地价政策,适应城市群区域土地统筹协调利用,创新土地利用规划政策,适应探索试验区和深化改革先行区管理需要,建立完善与转型期土地集约利用相配套的调控与管理政策,尊重产权人的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土地产权确认和保护政策,以及借鉴发达地区经验,建立完善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体系和有关政策。

城市土地 资源开发 政策扶持 评价体系

叶明权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

国内会议

第三届国土资源法制与市场暨法律中心成立十周年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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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293

201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