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探索”制度+科技”管理机制实现低丘缓坡差别化利用

在当前我国的特殊发展阶段,低丘缓坡的综合利用有其现实性,既存在着较强需求和国家支持等积极性要素,同时也面临着相关政策细化不足、宽度不够等消极性要素。结合当前我国低丘缓坡开发利用实践现实来看,制约低丘缓坡综合利用科学发展的关键是差别化管理制度供给不足,根源在于制度供给与创新机制存在障碍。在未来我国低丘缓坡综合利用规划设计中,应当重视各地低丘缓坡地质特征差异明显的特征,特别注重发挥“制度+科技”的机制优势,推进相关管理方式变革,有效实现低丘缓坡综合利用管理制度政策的差别化,最大化低丘缓坡开发利用的经济社会效能。而具体实现低丘缓坡综合利用中“制度+科技”的管理新机制,不仅要探索建构一个综合管理平台,有效促进“制度’,与“科技”的有机结合,使之成为实现“制度+科技”整体性理念的介质形式;还要确立该机制下的管理目标,明确低丘缓坡综合利用中“制度”与“科技”的作用功效,以及低丘缓坡综合利用中“制度+科技”的管理新机制的主要组成内容。

低丘缓坡 土地利用 制度管理 科技管理

邹谢华 郭威 姜磊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实验室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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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国土资源法制与市场暨法律中心成立十周年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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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