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
2008年11月,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和龙岗区龙岗街道辖区被广东省政府纳入全省30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之列,由省政府挂牌督办,要求必须在2009年底前整改达标.2009年10月,以上两个地区顺利通过了省政府验收,并达到了优秀水平.本文从组织领导、隐患整治、消防设施、宣传培训等方面介绍了深圳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成功经验,为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提供参考;对珠三角地区在实施《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纲要》过程中,解决一些消防工作方面的难题也有积极的参考意义。
消防工作 组织领导 隐患整治 消防设施 宣传培训
李卓淦 许东平 陈景新
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 广东深圳518031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557-566
2012-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