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程序正义的错位及回归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推进,程序法治在我国不断受到重视,程序正义的理念和认识大大提高,逐渐成为衡量立法司法执法活动合法公正与否的重要标准。符合程序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符合程序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实现程序正义,更不意味着一定能够实现实体正义。看似合法公正的程序之下,掩盖的是暗箱操作、滥用权力的非法行径。当权力支配程序时,程序的价值就会严重弱化,当程序体现个人意志时,程序就会沦落成遮丑布、挡箭牌。程序腐败是一种隐蔽复杂的腐败手段,更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社会现象。要想纠正程序正义的错位现象,使其回归本位,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树立正确的程序观念。其次,科学合理地设计程序。最后,完善相关的制度保障。

执法机关 程序正义 法治建设

赵迎辉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政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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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