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制度建设:缘由、价值追求及其实现
正当法律程序理念的渊源是西方传统的自然正义原则,该理念的实践与确立最早体现在英国贵族与王权的争斗中.1215年,英国通过自由大宪章,成功地限制了王权,并在1314年的自由律中进一步重申了正当法律程序,在自由大宪章与自由律中明确规定,没有经过国家的法律,没有经过正当的法律程序,不能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正当法律程序观念的确立为行政程序立法奠定了基础.行政程序法典化已形成不可逆转之势,并在全球范围内扩展。其缘由主要有二:一是对自然正义的追求,二是行政权扩张的现实。对行政程序正当性和合法性的探讨根植于西方文明中的自然正义法则。行政程序制度建设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强化行政程序政治价值观念,创制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完善相关的配套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制度构建。
行政程序制度 立法完善 自然正义法则 政治价值
鲍芳修
山东轻工业学院
国内会议
山东聊城
中文
93-98
2012-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