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过程分析--兼议违法行政预防与纠正机制的构建
依法行政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自依法治国被确立为基本治国方略以来,依法行政显得尤为重要.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核心要素,是法治行政建设的关键.近十几年来,我国的民主和法治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依法行政原则的指导下,行政执法过程日益走向规范化.行政执法检查监督的最高依据来源于宪法中关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者地位的规定。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界限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与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不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具有主动性高、受案范围广的特点。因此要保证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制度的健康发展,就必须构建好良性的制度竞争环境。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应当采取何种方式是值得仔细斟酌的。从现阶段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更多地选用的是合作式监督,而非对抗式监督。检察机关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中针对违法行政采用的手段主要是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试点中,总结了基本的运行程序。即登记——受理——立案——审查——审查终结与处理——检察建议与反馈——复查。这七个步骤分为三大部分,即前监督程序(登记、受理、立案)、监督程序(审查、审查终结与处理)、后监督程序(复查)。除后监督程序外,前监督程序和监督程序都明显地依赖检察机关内部协作机制。
依法行政 检察监督 违法行为 预防机制 纠正机制
胡明
山东大学
国内会议
山东聊城
中文
168-174
2012-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