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社会转型论域下法治政府的构建

法治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而公认的价值追求,也是现代政府民主化改革的重要目标,政府能否在具体行政实践中稳定而持续地向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进而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关键在于政府是否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即是否为法治政府.换言之,法治政府的构建对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代中国意义重大,它不仅关系到我国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而且也影响着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本文借鉴“行政生态学”和“政府回应论”的相关知识,对法治政府作一些理论层面的探讨。 法治政府是相对于“人治政府”和“专制政府”而言的有限政府,它是以法律为基础、以宪政为前提、以民主为核心、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宗旨的政府,是能够正确处理自身与社会、市场、公民三者之间关系并能有效防止行政专横、滥用职权和权力寻租的政府。行政系统只有适应外部环境的需要,才能健康生存和有效发挥其功能。只有构建法治政府,才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妥善处理纠纷,造就社会稳定的调节器。 如果说“行政生态”是从外部环境诠释当代中国构建法治政府必要性,那么接下来的“政府回应”则着重从政府自身来探讨法治政府的构建问题。构建法治政府的路径选择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层面:保障公民权利,合理限制政府权力。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和程序,规范行政行为。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察与约束。

政府机关 法治建设 职能规划 路径选择

化涛

山东政法学院政治与行政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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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