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的一般原理、现状及其改革
目前在行政程序方面,存在漠视违背程序、行政程序散乱、行政效率降低、程序腐败增长、救济途径单一而且繁琐、缺乏司法监督等问题,其中原因有:行政管理人员重实体轻程序、法治观念淡薄;没有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设置不合理,没有遵循效率原则或者被人为延长;行政程序不透明、行政责任不明确等。行政程序的改革可以从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两个方面着手。第一,增加救济途径,设立行政监察专员制度。我国目前行政救济仅限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要增加救济途径。第二,改革听证制度。保证听证代表选举的代表性、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背景、能够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政府机关 行政程序 救济路径 听证制度
吕少华 张禹
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办公室
国内会议
山东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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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220
2012-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