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行政程序规定的几点思考
程序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核心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规范了行政程序基本规则、行政程序主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行政执法程序、特别行为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是一部规范和保障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规章,对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消除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当前行政程序法制建设中存在还没有形成普遍的正确的程序观念、行政程序设定不够科学合理、大部分行政行为的程序设定不规范几个问题。按照省政府“行政程序年”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推进行政程序法制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树立正确的行政程序观。行政程序的设置必须科学化、冶理化。扎实推进“行政程序年”活动。
行政管理 法制建设 程序设置 政府公信力
褚国良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规处
国内会议
山东聊城
中文
338-340
2012-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