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制度的现实考量
行政立法公众参与自身具有的正义性决定了其在我国应当存在并发展下去,至于立法及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恰恰是需要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并且从制度上予以完善的。结合我国正在制定《行政程序法》的现实,笔者认为,应当在未来的《行政程序法》中对行政立法进行规定,其中当然包括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制度。对于具体的制度设计,我国的公众参与应当在参与主体、参与程序以及参与保障等几个方面予以完善。
行政程序 立法完善 公众参与 司法保障
麻素光
山东人民出版社
国内会议
山东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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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492
2012-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