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对赌协议的法律效力

对赌协议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领域有着广泛应用,但其效力尚未得到法律和司法实践的承认.对赌协议是一种典型的附生效条件合同,其区别于一般附生效条件合同的特点在于对赌协议不仅条件成就时的法律后果作出约定,也对条件不成就时的法律后果作出约定.由于对赌协议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公共利益,因此应当具有法律效力.不论补偿义务人是目标公司还是其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均应按照对赌协议之约定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对赌协议 附生效条件合同 法律效力 私募股权投资

唐旭超

中国人民大学

国内会议

2012年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暨PE(私募股权基金)前沿法律问题高峰会

北京

中文

234-240

2012-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