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山东省为例
小额贷款是国际公认的有效的赋权式益贫手段,近年在我国发展迅速,而自2005年以来开始在全国推广的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更被誉为公益性小额信贷的一匹黑马.笔者在山东省组织了试点村问卷调查,并根据得到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对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可持续发展进行系统性分析。金总规模17亿元。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是在对过去金融扶贫方式反思后在产权制度、融资手段、组织和管理形式上的创新,旨在通过有效运用市场机制为农村低收入人口提供贷款来达到明确的信贷扶贫的政策目标。研究发现制度设计层面存在产权结构不明晰、财政资金的调拨与人口分布不匹配、还款机制不合理、政府“参与不干预”的主张流于形式、小组联保机制的运行存在缺陷、互助社的理事会职责缺失等问题。制度执行层面存在试点村的挑选不够科学、小组联保模式并没有被有效推行、互助社财务运营多方面存在漏洞、到期还款率保持高位但逐年下降、互助社收入支出比不科学、大部分互助社借款占用费率太低等问题。因此建议进一步明晰互助社产权制度,同时大力推行“整借零还”及借款占用费率商业化,进一步充实和均衡财政扶贫资金拨付,强化内部监督,建立现代微型金融组织管理制度,强化外部监管,建立动态的绩效监测体系和激励机制,通过内部培训和引进人才提高互助社管理人员素质,多渠道扩充可利用资金,多途径拓宽基层业务面,关注农村劳动力转移对扶贫效果的影响。
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 小额贷款 产权制度 融资渠道 监管制度
高杨 王家传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
国内会议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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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02
2012-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