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文化的发展--以法治生活之实现为视角
文化与生活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没有脱离了生活的文化,也没有缺失了文化的生活.”法治”是一种”文化”的提法即隐含了这么一层含义:在法治社会之中存在着一种法治生活方式,而法治文化正是隐喻其中的一种文化形态.法律文化包含法律认同、法律信赖和法律信仰这三个内容,由此,完成法律抽象价值现实化,进一步维护法律自身的价值。而其发展,则因循着一条从”无法”到”有法”,从”有法”到”守法”,从”守法”到”信法”的历程.这个过程是一个渐进的、循环的、上升的过程.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今天,要强调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体系工程,不是立完了法律就大功告成的,而是需要长期的、艰苦不懈的努力才能完成的一项光荣事业。
法治文化 生活方式 价值体系
朱道坤
武汉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襄阳
中文
54-61
2012-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