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几个实务问题的探讨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公司法为了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有限责任公司成员之间存在着某种个人关系,在法律规则上具有一定特点)进而维持公司的正常经营而赋予股东的权利.作为政策考量的产物,该项权利在权利性质、行使条件、效力等各方面面临很多不通的地方.立法的模糊,理论界、实务界观点的不一给该项权利的行使及纠纷解决带来了一些困惑.本文结合一起实务案例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并认为,股东优先购买权属于法定权利,非经法律规定的程序不能任意排除;其本质上属于形成权,可以在当事人之间强制缔约;股东优先购买权受到侵犯不会直接导致外部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股东优先购买权 法定权利 行使条件 法律效力

马更新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国内会议

第二届公司法司法适用高端论坛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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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352

2012-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