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规水资源承载力评价实践中若干问题探讨
城市规划要改变过去仅从城市发展需要考虑资源配置的做法。制定规划的时候要对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等基本要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合理的城市人口和城市规模。其中,水资源是制约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城市规划环评工作开展之后,水资源承载力评价也被列入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必备内容,在环评报告中列出专门章节进行分析论证。水资源承载力评价要发挥实效,仍主要取决于外部政治、经济环境的转变,决策者价值取向的调整,以及制度法规的保障。否则,水资源承载力评价结论试图对城市发展规模起到刚性制约作用始终是奢谈。水资源承载力评价分析过程和分析结论应与城市总规编制过程充分互动,对规划方案的比选和调整发挥作用。水资源承载力评价指导思想和评价宗旨亟待进一步明晰。另外,要得到有公信力的评价结论,评价技术路线和参数指标的选取要进行规范统一。
城市规划 水资源承载力 评价体系 技术路线 参数指标
欧阳丽 刘婷婷 戴慎志 包存宽
上海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上海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国内会议
厦门
中文
350-354
2012-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