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城市规划与电磁波设施保护--以厦门市电磁波设施调查为例

本文在详细调查厦门市电磁波设施现状分布及设施与城市规划建设存在的冲突的基础上,根据电磁波设施相关技术规范和设施所在片区或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和开发动态,提出相应保护方案、控制对策及规划建议,建议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划部门今后在审批有关单位基本建设征地和审定无线电台站定点布局时应加强配合,城市规划部门在安排高层建筑时,应对已建的重要无线电(站)及电波通道予以保护;对产生无线电波辐射,可能对无线电台(站)造成有害干扰的工程设施,其选址定点,应当征求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意见。建议规划部门在城市规划的计划起草阶段主动要求无线电管理机构参与预审。对于目前位于城市近郊、占地面积较大的中波发射场地,将逐步纳入或者已经开始纳入城市详细规划范围,从城市发展和规划角度出发,顺利实现选址搬迁是最佳解决方案。但选址存在较高的技术难题。特别是在厦门这种土地开发强度较高的城市,问题尤其突出。建议专业部门(广电、海事等)尽快组织技术力量勘测选址,同时规划、建设部门应避免对发射台的干扰。为避免将来出现类似纠纷,建议新搬迁用地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正式征地手续。为了不制约城市发展,建议通信部门加强微波被有线电替代的计划的实施;不支持用无线作为干线进入中心城区、开发区;不用无线作为电路枢纽。尽量避免引发微波通信和城市高楼之间的新矛盾。在高层楼顶设立基站、天线等的审批要注意与城市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合理利用城市新建的建筑高层制高点,完善和注意保护已建立的空中保护通道。城市中设台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对电台、卫星通信地球站、雷达的布点要满足城市规划空间布局。设有军事电台、雷达的地方,地方人民政府和驻地有关军事机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协调、指导行政区域内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建议市区无线电通信逐步要向共用网过渡,原则上不再新建独家专用网;建议加强移动基站集约化建设和基站共建方面的研究和应用,在满足网络性能、景观环境的前提下,实现移动基站资源的共享。

城市规划 电磁波设施 空间布局 限高要求

王永强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内会议

2012年城市安全减灾与工程规划学术研讨会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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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443

2012-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