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中的若干问题探讨
本文探讨了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两种主要模式在实践中需要解决的几个政策问题,包括投资收益风险的管控、项目监管风险的处理以及水电、矿产资源开发占地项目中的集体股权问题,并提出了解决上述问题的政策建议。文章指出,要设立贫困人口资产收益扶持风险基金,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强化项目监管,以土地补偿费为某准确定入股金额,还应探索集体土地直接入股项目的新模式。
贫困地区 扶贫工作 资源开发 占地项目 资产收益
林万龙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3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758-760
2016-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