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课程体系建设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课程体系设计应遵循如下原则:突出课程内容的”实务型”特性,建立以学生选择为主的课程体系,培养单位有权相对灵活地确定课程体系.目前的指导性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体系设置存在强制性课程和推荐选修课程设计与法律硕士的职业方向偏离和自选学分过低的问题.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课题体系应根据不同培养方向设立选修课模块供不同专业背景的学生选择,以利于培养复合型人才.

研究生教育 法律专业 课程体系 人才培养

欧福永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12年湖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学术交流会

湖南株洲

中文

323-329

2012-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