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桂州理定县考
本文对隋唐时期桂州理定县的历史沿革进行细致考辨,结合历史政治格局与社会背景考察其废置与更名背后的原因,澄清固有的误识,为隋唐岭南西部政治地理研究打下铺垫.本文研究之“理定县”最初名为“兴安县”,始见于《隋书·地理志》。兴安县乃隋仁寿初分始安县西南境而置,大业二年(606)废入始安县,唐武德四年(621)底十一、十二月间为安抚地方酋豪而复置兴安县,并在兴安县东北地域增置宣风县,待中央势力较为稳固后,遂于贞观十二年(638)省宣风县入兴安县。肃宗至德二年“兴安县”更名为“理定县”,至宪宗之后不须避高宗讳而更正为“治定”,但后人因袭唐以降避讳风尚而径称为“理定县”,并广泛流传在后代官私史籍中,导致其真实名称“治定”反而被湮没无闻。
县域地名 更名考究 历史沿革 隋唐时期
江田祥
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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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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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320
2012-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