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中国社会培训机构汉语教师从业标准的思考

在中国国内进行的面向外国人的汉语教学属第二语言教学,这种教学一向主要由国内的高等院校承担。近年来由于携家眷来华工作生活的外国人增多,部分中小学也承担起一些未成年的”小留学生”的汉语教学任务。此外,一些社会语言培训机构也在从事汉语教学工作。以往对这部分汉语教学不够重视,其实,这些机构满足了部分外国汉语学习者的实际需求,起到了正规学校汉语教学有益补充的作用,因此是值得关注,乃至给予一些帮助与引导的。师资直接决定教学质量,并能真实体现培训机构的办学理念与正规化水平,所以成为首先关注的目标。本文在考察现状、指出问题、探讨原因的基础上,从学历、普通话水平、外语能力、汉语本体知识、中国文化知识及跨文化知识、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以及相关国家标准等方面,对社会培训机构汉语教师的专业素养与从业标准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相关对策,包括为了确保汉语教师的专业素质,确保汉语培训应有的教学水准,汉语培训教师的从业标准应有基本的学历要求、普通话水平要求和外语要求,为了确保教学质量,汉语培训教师必须掌握汉语语音、词汇、语法与汉字基本知识,并具备良好的汉语听、说、读、写技能,为了确保与学员的顺畅沟通和汉语培训的顺利进行,教师应具备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客观平等地看待不同民族的不同文化,尊重学员的母语文化,为了规范汉语培训市场,保障学员权益,作为国家标准,《语言培训服务汉语教学基本要求》和《语言培训服务教师评价规范》应有具体的评估机制,能够对汉语教师的从业资格进行审核与评价,并由相关部门或机构定期对社会语言培训机构和汉语教师进行专业评估与认证,以期提高教师素质,确保教学水平.

社会培训机构 汉语教师 专业素养 从业标准

张宝林

北京语言大学

国内会议

第十一届国际汉语教学研讨会

西安

中文

64-68

2012-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