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开发区域的经济突破发展问题
”限制开发区域”是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的四类主体功能区之一.《纲要》指出:”限制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并关系全国或较大区域范围生态安全的区域.”《纲要》对其发展方向也给予了明确规定:”要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逐步成为全国或区域性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在这种背景下,探讨如何解决限制开发区域的突破发展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限制开发区域的区域经济发展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指导,从自身的区域实际出发,在全面贯彻执行限制开发区域相关政策和遵循区域经济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全面协调国家、限制开发区域各地方政府、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多层次利益,通过科学的发展途径,在实践中寻求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办法、建立多层次的利益补偿机制、整合区域内的资源与产业、延伸主导产业的产业链、建立和完善突破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
区域经济 产业链 资源整合 补偿机制
蔡云辉
陕西理工学院区域经济研究所
国内会议
贵阳
中文
273-278
2012-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