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易的空气污染权--以美国《清洁空气法》为中心
排污权交易作为环境控制政策的手段之一,已成为备受各国关注的环境经济政策.美国是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最早的国家,排污权交易理论思想首先被美国环境保护局应用于空气污染的管理,产生了空气污染权交易,特别是自1990年《清洁空气法》修正案通过被用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以来,已经取得了成功的经验,获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美国空气污染权交易制度的对我国的启示有,理论研究和政策分析支持,法律制度建设和差异化的环境管理体系,减少政府对交易市场的干预,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参与,SO2许可交易政策无论在法律基础、管理体制结构,还是具体政策要素的设计方面都体现了对排污产权的建立与维护、对市场机制的高度重视,而这两者正是空气污染权交易理论的核心。
空气污染 二氧化硫 排污权交易 总量控制
谢雯
石家庄经济学院法学院
国内会议
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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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07
2012-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