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法治指数体系的构建和基本路径
当前,全国各地各行业的法治建设进行得如火如荼,但民众仍然觉得”法治”离自己相距甚远,”法治”建设的成果,更多地体现在新闻报道和官方文件中,但其真实效果和水平究竟如何,老百姓不得而知,甚至连主管部门也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说法.究其原因,关键在于缺少一套科学、系统又富有公信力的评价体系.2011年3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烟草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烟草法治建设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本文拟从构建烟草”法治指数”体系入手,探寻新时期加强”法治成烟”建设的方法和路径.为了做到客观公正,又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笔者认为,成都烟草法治指数的评价主体应由以下主体构成:一是零售户、消费者等社会公众,二是地方政府法制部门、上级主管部门,三是企业一线员工,四是第三方学术机构、律师等。评分权重可以参考余杭模式,适当向社会公众和第三方机构倾斜权重。在考评方式上,可以制定若干不同领域、不同侧重点的调查问卷,按百分制制定评分明细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不记名评分,每年或每两年开展一次全面的法治指数考核评分,并形成翔实的法治指数评价报告。
烟草行业 法制建设 法治指数 评价体系
李华玫 李华胜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91-96
2011-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