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形式的历史演变--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对家庭史的科学研究
恩格斯说:家庭史的研究是从1861年,即巴霍芬的《母权论》出版的那一年开始的.摩尔根的(古代社会》(1877年版)”首次提出了家庭史的略图”.但只有到1884年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这部划时代的著作问世,家庭史的研究才完全奠定在唯物主义的科学的基础之上. 在摩尔根和马克思、恩格斯之前,人们把一夫一妻制家庭看作是自古以来一成不变的家庭形态。摩尔根经过数十年的研究,阐明了两性关系的社会形式—家庭的发展过程,指出,家庭的发展“原是经历了几个顺序相继的发展阶段才臻于成熟的”。他第一次科学地说明了两性关系及其社会形式—家庭的历史过程及其内在规律。 在论述了原始状态的两性关系之后,恩格斯根据摩尔根的研究成果概述了家庭发展的四种历史形式,即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和一夫一妻制家庭。重点分析了一夫一妻制家庭的起源、女性的被奴役、杂婚制与个体婚制并存、通奸现象的必然性。 我国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使家庭利益和社会利益从根本上达到了一致,在个人消费品分配方面基本上实现了按劳分配原则,因此在婚姻基础、择偶标准等两性关系上发生了根本变化。 未来的家庭形式将体现共产主义者所追求的人的解放的原则。任何符合人的本性的变更是进步的,而任何压抑人的本性的制度、习俗、伦理道德则是反动的。当代人不可能具体描绘未来社会家庭的具体形式,但是它的发展趋向应当是更加符合人的本性,更加自由,而不受任何经济的、道德的因素的压抑。
家庭形式 婚姻制度 历史演变 人性理念
李佩玲 周浩礼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国内会议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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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2005-03-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