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家庭问题及对策探微
我国已经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到1.26亿,约占总人口的10.2%,其中有4860万的老人丧偶,无配偶的达35%,有再婚意愿的达37.6%,付诸行动的只有6.9%,然而再婚后的离婚率却高达70—80%.根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2003年编著出版的《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数据分析》显示,2000年城市和农村”有偶同居”的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总数的绝大多数,但城市比例高于农村;还有1/3左右的城乡老年人口处于丧偶状态,其中女性老年人口具有更高的丧偶比例,有50.2%的城市女性老年人口和60.4%的农村女性老年人口处于丧偶状态,这表明有一半以上的女性老年人口配偶已经去世. 目前制约和影响老年再婚家庭问题的主要因素有旧的伦理观念、社会环境、子女的态度。解决老年再婚家庭问题从国家的层面上讲,主要是要为老年人再婚提供法律保障,并尽量给以政策支持,尤其是要尽快建立并逐渐完善老年人再婚的协调工作机制。从社会的层面上说,要积极创造有利于老年人再婚的社会环境,加大舆论宣传的力度,注意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努力为老年人再婚铺路架桥。从家庭子女方面来说,应该关心和理解父母的晚年生活,积极支持他们再婚。老年人再婚一定要有与时俱进的理念和勇气,要大胆地抛弃封建的伦理观念。
老年人 再婚家庭 社会保障 子女关怀 伦理观念
孙学士
河南大学老年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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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260
2005-03-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