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正视老年”代际婚姻”

《代际学》中说,代龄是人生的一个重要界定。人生二十岁为一个代龄。老年人在择偶时,和一个相差二十岁的异性结合,就叫老年”代际婚姻”.老年人的”代际婚姻”,古今中外都不乏这样的习俗。旧社会,我国老年人纳妾,虽然也属”代际婚姻”范畴,但拿在今天来看,它是一种违法的”重婚”现象,也是一种利用自己的金钱和权势,玩弄女性的性腐败行为。然而,那些老年人的”续弦”、”补后”,就类似于今天的”代际婚姻”.“代际婚姻”不失是老年人追求再婚幸福的一种形式。老年人的“代际婚姻”,是老年人再婚的一种形式。尽管不大符合我国婚姻理念,但仍属于法律保护范畴。?随着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婚姻模式的多样化也就日渐增多。老年“代际婚姻”也可称之为一种经济资源与照料资源交换的一种婚姻。“代际婚姻”和常规婚姻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男女年龄的差别,达到了一个代龄,且已步入老年,美好时光转眼即逝,留下来的又是一杯苦酒,所以说“代际婚姻”美满者少,危机者多。“代际婚姻”中,女性可能有功利主义,男性可能有大男子主义,那种以自己的财产、地位为资本,视女性为玩物,“怀抱下一代”的“代际婚姻”,或以色相为诱饵,骗取男性财产的“代际婚姻”,是婚恋道德腐败现象的裸露。 老年“代际婚姻”既然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因此,只有面对,不能回避。只要不违背法律条文,不协迫对方就范,不违反社会公德,就不必过多苛求,至于办了合法婚姻手续的,更不应有不正确看法。

老年人 代际婚姻 社会认可

毛恩隆 牛文山 韩扶帮

山西省临汾市老龄委

国内会议

中国老年学学会2005年“家庭、健康、和谐”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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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284

2005-03-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