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准政府组织功能定位与延伸研究---居委会功能的研究

本文通过研究作为准政府组织的居委会,认为其具有基层性、群众性、自治性、地域性等特点,居委会的功能应当定位为自治,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要想实现居委会的功能建议加强居委会组织的法律制度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居委会成员结构,提高其整体素质,建立专业化的居委会成员队伍,提高居民的自治意识。

居委会 自治功能 政府职能 成员结构

李坤龙

河北工业大学廊坊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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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352

2016-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