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对环境监测设备自带数据处理软件可用性的探讨

环境监测设备自带数据处理软件的应用,为获得检测结果变得”十分便捷”.但是否符合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对”数据处理”规定要求,是值得关注的问题.经过对监测设备处理数据进行调查发现,随机配置的数据处理软件均不能满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质量管理技术导则的要求,本文拟对此进行可用性探讨. 以线性回归方程计算监测结果的项目,在没有验证其设备自带数据处理软件的结果与《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数据处理规定一致的情况下,不能直接使用监测设备打印或显示结果,否则会导致错误数据的产生,影响监测结果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依据《地表水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要求,针对分析因子报告结果的有效数字最多位数和小数点后最多位数,对采用计算机处理系统的设备合理地设定因变量与自变量的位数,减少不必要的实验记录工作量、减轻数据校核任务是十分必要的,且能使记录的信息清晰明了。 此外,正确记录每一步计量操作的有效位数也是十分必要的。就目前各级监测站的配置而言,大多数项目的分析测试操作均会涉及多种计量器具的使用。在充分了解了采用计算机处理系统的设备特性后,以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数据位数设定,才能在满足监测规范要求的前提下使后续的工作变得非常便捷。 按《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数据处理第5.6.2.4条规定,对a值和b值进行修约处理。

环境监测设备 数据处理 自带软件 可用性

王康 江静 王南宁

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环境监测站 613100 四川省五通桥区环境监测站 6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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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