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流量收费(税)和公众参与的道路交通噪声控制框架创建--”谁污染、谁付费”并行”谁受益、谁补偿”刍议
基于将”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并行”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本文探讨提出一种通过收费(税)解决道路交通噪声影响的途径,关键是初步建立收回成本的量化指标框架,并将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引入其中,试图量化平衡道路功能与其局部影响的关系,以便实现一种对于噪声控制措施费用不足以及由此促进引起各方重视的可持续发展的指导。
道路交通 噪声控制 车流量收费 公众参与
张继萍 张磊 张鑫 郑柳青
浙江省环科院,杭州 310007
国内会议
海口
中文
4567-4573
2016-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