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源热泵系统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促进地源热泵系统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江苏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和江苏省《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程》DGJ32/TJ89-2009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省水利厅、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制定了《江苏省地源热泵系统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0年11月15日起施行。
政府部门 行政管理 地源热泵系统 费用征收
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住建厅
国内会议
济南
中文
262-265
2011-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