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图书馆员处理紧急情况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本文运用法理学与刑法学原理,探讨图书馆工作中处理紧急情况所应注意的刑事法律问题,图书馆员所面对的紧急情况很多,本文重点讲两种:一是图书馆员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利受到侵害;二是图书馆员对不同利益的取舍问题,例如发生火灾时,图书馆员是先疏散读者,还是保护图书馆资产等。图书馆员为了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确实施正当防卫,不会受到法律制裁。紧急情况下,图书馆员面对两种或更多合法利益问题,正确的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只能是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的实际威胁时,才能实施紧急避险,这是实施紧急避险的前提条件,只能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侵害而实施的紧急避险行为,这是紧急避险的目的条件。实施紧急避险,不承担刑事责任;但避险过当应承担法律责任。
图书馆员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刑事责任
聂昌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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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4
2011-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