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中国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思考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党和国家新时期提出的重要发展战略,但是环境保护作为民生的重要领域却没有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的范畴.本文首先开创性地界定了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的概念及范围,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中国在提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投入不足,区域、城乡之间不均衡等问题,然后分析了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公共财政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以及转移支付机制不科学等原因,最后提出要明晰环境事权、改革现有环境财政投入体制和建立环境转移支付制度的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环境管理 基本公共服务 事权划分 财政投入 转移支付制度
李红祥 吴舜泽 葛察忠 李娜
中国环境规划院 北京100012
国内会议
乌鲁木齐
中文
1900-1905
2011-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