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饮用水源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探析
本文着眼于用社会化的方式为排污企业转移饮用水源污染责任所引起的巨额罚款损失风险,在对饮用水源污染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分析的基础上,比较研究了西方国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主要模式,借鉴国外经验,并立足于现实国情,为完善我国饮用水源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法律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促进了我国饮用水水源的保护。
饮用水 水源污染 责任保险制度 运作模式 立法完善
陈赛 蓝楠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北京 100029
国内会议
乌鲁木齐
中文
1981-1985
2011-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