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对水电工程淹没企事业单位处理补偿问题的探讨

本文通过对水电规范和资产评估关于企事业单位处理补偿的分析总结,提出水电工程淹没企事业单位处理补偿问题的一些见解.目前,水电涉及的企事业单位淹没处理一般按照水电工程专业规范的有关要求,并结合资产评估的方法进行补偿。首先由项目业主或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然后由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单位按照水电工程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和程序对评估结果进行确认,编制形成企事业单位处理补偿专题报告纳入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中。对于企事业单位,原本依附于现有的城集镇功能和附近居民,可以随着城集镇的迁建而迁建,具备复建的条件,在规划时首先考虑采取迁建(或自行迁建)方式处理,不宜采用一次性货币补偿方式。对于国家产业政策涉及的“六小”企业,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三种方式进行处理:①按照国家政策关停,按照原规模进行货币补偿;②扩大规模迁建,按照水电规范要求对原规模进行投资分摊,计算其自行迁建的处理费用;③合并、转型,按照原规模计算自行迁建的处理费用。

水电工程 移民安置 规划设计 企事业单位 补偿策略 资产评估

文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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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