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事故与鉴定
伴随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土地集约经营程度的提高,种害、肥害、药害以及因栽培技术、异常气候等因素造成的各类农业生产事故明显增加,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有加重趋势,由此引发的农业事故纠纷不断出现,诉讼案例增多,一旦处理失误不仅影响事故各方的切身利益,甚至会影响到农村的和谐、稳定与发展。为降低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投入成本,服务农村经济建设,笔者根据多年工作实际,分析了当前农业生产事故的主要成因,并阐述了事故鉴定中存在的问题,鉴定工作缺乏统一管理,鉴定专家组成比较混乱,鉴定结论缺乏科学性,鉴定收费存在很大的随意性,诉讼争议处理缺乏法律依据。探讨了未来的鉴定构想。制定鉴定管理办法,明确鉴定管理机构,组建鉴定人专家库,建立诉前鉴定机制。
农业安全 生产事故 鉴定机制
张玉华
焦作市植保植检站 河南焦作454002
国内会议
郑州
中文
364-368
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