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教育”无效供给”的问题表征与归因分析
高等教育无效供给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其一,教育机构所提供的教育机会或教育服务不能满足受教育者的需求;其二,教育部门为社会所培养的人才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供给中很大一部分是无法满足需求的“无效供给”,具体表现在高等教育的规模、质量、结构、就业等方面的问题上。其在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投资办学体制、招生就业体制、学生培养体制等诸多方面都有其原因。
高等院校 教育供给 行政管理 办学形式 招生体制 就业结构 培养模式
周世厚
渤海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
国内会议
沈阳
中文
260-266
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