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欧盟航空碳排放交易制度及其启示

欧盟《2008年排放交易指令》将航空业温室气体排放纳入排放交易制度范围,继而形成了欧盟航空碳排放交易制度.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欧盟航空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合法性,探寻我国航空企业应对该制度的路径。欧盟航空碳排放交易制度尤如一把双刃剑,既存在负面影响,也能产生正面效应.我国在外交层面坚持该原则的同时,应当尽快实施碳税制度,并逐步推行碳排放限额与贸易制度,以便从制度上防范碳成本差异、保护我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航空企业 碳排放交易 碳税制度 市场竞争力

胡晓红

南京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国际经济合作新模式与国际经济法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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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4

2011-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